本网站所刊登之文章相片及各种档案以及其内容之权利归属皆为大田区所有。「Photo gallery」所刊登的照片唯遵守下列规定原则时可提供自由使用。
- คำจำกัดสิทธิ์ความรับผิดชอบ
同意本规约作为使用相片之条件时,即可使用相片。但,唯有使用相片等权利的相关许可,并非同意相片着作权的让渡。
下载后的照片等资料,大田区并无行保证之义务。自本网站下载后之相片经使用后若发生任何损害、事故等状况时,大田区并无负担一切责任的义务。
若有违反规约使用相片资料等情形,大田区将有权利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资料。该资料使用权利被停止之后果,使用者、第三者之间所发生的一切状况,大田区将没有任何需负担责任的一切义务。 - 使用目的
以介绍、宣传大田区的观光魅力等为目的使用相片时,将允许使用该相片。 - 禁止事项
- 下载后之照片使用于犯罪、违反社会规范、伤害社会风俗等行为。
- 以照片进行贩卖行为。
- 将照片用于具有利己性之事物,并进行贩卖、製造。(如明信片、月曆、相片集等)
- 将相片进行商标登记
- 恣意将照片进行二次的转发
- 将照片进行合成、加工等行为。但,更改大小、像素等无伤害相片本身等行为为最低可进行更改之限度
- 报告使用情形
使用相片等行为虽无需上报,但将完成宣传后的成果物品寄送备份至大田区观光课为照片使用者之义务。使用标的若为网站等线上空间则须以告知网站地址等方式为通知之义务。 - 出处标记之义务
使用相片时以标记「相片提供者:大田区」为义务。若是线上网站为标的物时,请标记「禁止複製、转载」。 - 着作权
所有照片着作权归属为大田区。 - 使用许可
照片等使用许可生效时间为下载时为时间点,并表示使用者同时同意本规约。
若有任何不明之处欢迎随时与本课联络。
〒144-8621, 东京都大田区蒲田5-13-14
大田区 观光・国际都市部 观光课
电话: 03-5744-1322, FAX: 03-5744-1323, E-mail: kanko@city.ota.tokyo.jp